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阳江新闻网 时间:2018-03-04 10: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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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 月 18 日在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友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 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 年工作回顾

  2017 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紧扣“稳定、改革、发展”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突出党的领导,更加突出服务大局,更加突出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新收各类诉讼执行案件 25059 件,办结 26441 件,同比分别上升 7.88% 和 16.46%,其中中院新收 2518 件,办结 2806 件,同比分别上升 7.98% 和 27.37% ,另办结减刑假释案件3883 件,办结案件总量首次超过 3万件。反映办案效率的结收比指标排名全省第三位,全市法官人均结案数 177 件,同比增长 23.78% 。来信来访量 289 人次,同比下降12%,审判质效明显增长,有力地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更加突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确保党管司法不动摇

  ——以“两学一做”为载体,加强意识形态教育。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斗争的长期、复杂、特殊性,以“两学一做”为载体,不断加强政治学习,确保对党忠诚。通过学思践悟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通过党组书记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红歌献给党”歌咏比赛、宪法宣誓等,培树干警对党忠诚、对人民司法事业忠诚的信仰。通过开展理论务虚会、党性党规党纪考学、党小组主题生活会等,引导干警增强党性观念,切实纠正重“法官”职业身份、轻“党员”政治身份的倾向。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和政治方向引领,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坚决抵制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渗透,引导干警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定力,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开展“审判执行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加强教育,讲深讲透当前国家面临的严峻对敌斗争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下普通纠纷向社会管理领域乃至政治领域传导的新趋势,提升干警的维稳忧患和担当意识。强化培训,增强干警的风险评估、信息研判、舆论引导、协同管控能力。严格落实政治和特定类型重大敏感案、事件滚动排查和依法处置、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依靠党委沉着应对。加大警务安全保障,打造坚强安保后盾。全市未发生一起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性、群体性事件。

  ——建立向党委主动报告工作机制,确保党管司法落到实处。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法院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敢于担当。建立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工作机制,形成年度报告、要点计划定期报送,重大敏感案件、重点问题建议、重要工作经验及时报送的工作常态,确保党委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党委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中院党组向市委呈报的《关于近期我院处理的几件重大案件情况的报告》,及向全市法院制定下发的《关于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阳江”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若干意见》,先后得到市委书记的批示肯定。

  ——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党廉组织领导。建立主体责任分解落实机制,制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各层级职责,形成“党组总负责、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修改制定中院《党组议事规则》和《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提高党组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高效性。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收到群众检控类投诉 8 件,查实线索 5 件,失实 3 件,其中 2 人受“红脸出汗”批评教育,1 人被调离岗位,2 人被移送纪委建议立案检查,其中 1 人受党纪警告处分,1 人正在调查处理。重视党建理论研究,党组书记陈友强撰写的《司法改革背景下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应对措施》论文,获全国法院加强党的建设专题研讨二等奖。

  二、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结合市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出台《关于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阳江”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若干意见》,以此为纲做到: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盯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危害群众安全的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审结刑事案件2087 件2518 人,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重拳打击职务犯罪,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 62 件,彰显惩腐肃贪坚强决心。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 275 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严防冤假错案,对 2 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试行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联合监狱、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移送审查与监督流程,坚持涉职务犯罪、涉黑犯罪和金融犯罪三类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审查。

  ——运用商事审判推进产业升级,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强化产权司法保护,遵循“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妥善处理每一宗商事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审结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 9470 件,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加强与金融行业协会的沟通联调,妥善审结融资借贷、证券、保险等金融案件 4883 件,服务金融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僵尸企业”清退,重点抓好执转破审查,制定《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程序的实施办法》,以破产清算和重整程序化解落后产能,在办破产案件 15 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结涉及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 84 件,维护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加强行政审判,服务和保障法治阳江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法治阳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贯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治国理政理念,审结行政案件298 件,同比增长 29% 。落实行政权与相对人同等保护原则,审慎处理因城市发展引发的资源、城建、农业、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 163 件,促成行政和解撤诉 8 件。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对 2 名受到国家机关职务侵害者决定予以国家赔偿。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增强依法行政责任意识,促进政群关系良性互动。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指定阳东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基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审查案件,提升行政审判的效率和公信力。

  ——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响应市委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部署,在海陵岛率先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共建全域旅游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推动诉讼与综治组织、调解组织的有机衔接,以诉前联调方式化解各类矛盾 306 件。认真研判审判中涉及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发送司法建议 58 件,推动执法方式和管理机制完善。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局面形成。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深化“诉访分离” 涉诉信访改革,推动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与阳江日报 社合办《社会与法》专版,与阳江广播电台合办“与法同行”专栏,加强法治宣传和价值引领。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服务保障民生权益。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收养等家事纠纷 1955 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维持婚姻关系 652 件,维护家庭这一社会最基础细胞的稳定和睦。妥善审理涉教育、医疗、社保、交通、环保等涉民生案件,保障人 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权益。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妥善处理房产开发、房屋买卖租赁、房产执行异议等涉房地产领域案件 1090 件,维护群众居住权。坚持劳资权益保障并重,妥善审理劳动、人事争议类案件420 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7 人。加大涉民生案件快审快办力度,适用简易程序、小额程序审理民事案件 738 件。

  ——响应农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保障新农村建设。 高度重视面向农村的人民法庭建设,院长带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人民法庭建设专项调研,探索完善新时代基层人民司法服务新机制。审慎妥善审结涉农涉地纠纷 145 件,要求作出的司法裁判既要合法合理,也要起到个案的示范效应,坚决避免因个案裁判引发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互利互换引发的纠纷,按照既有利于经营权规范流转,又有利于合法权益充分保障的原则平衡裁判,支持土地参与规模化生产。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保障、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纠纷案件的审判,服务和保障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全力兑现群众合法权益。紧紧依靠党委,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新格局。开展“攻坚 2017”专项行动,推进执行清案“百日会战”、涉民生债权“秋雷执行”、行政机关欠债执行和执行案款清理四大行动,切实增强执行效果。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明确“执行不能”和“执行难”标准,规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终本结案标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节点办理期限和刑事财产刑执行监督方式。健全失信曝光惩戒机制,在全市 48 个乡镇街道公布“老赖”信息,有效促进主动执行。加强多部门执行联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5 件,作出有罪判决 4 件。实行网络拍卖常态化,提高财产变现率,除土地使用权外,全部财产均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拍,年成交金额 1.7 亿元,成交率 74.54%。2017 年,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8929 件,同比增长 36.49%,执行工作得到省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支持。

  ——加快补齐基建短板,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全市法院力补基建短板,为推动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在市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中院办公综合楼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为下一步修缮改造和信息化重新布局扫清障碍,中院及江城法院的审判法庭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审判副楼扩建工程和阳春法院审判法庭新建工程等基建项目,全部纳入省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列入省发改委首批审批项目,总投资1.27 亿元。 进一步健全诉讼服务体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一站式”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依法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71.19 万元。深化司法公开,累计公开裁判文书 14253 份,网络直播庭审 1264 次。启用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实现监狱网上报送、法院网上审理、检察院网上监督的全透明化。

  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

  ——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设专业化司法队伍。推动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以严格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阳江法院的全面落地。实行法官员额制,分两批完成全市 175 名入额法官的选任,并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办案。全面取消非亲历案件的院庭长审批权,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裁判文书均由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签署。理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监督权的关系,出台《案件分配暂行规则》、《审判团队运行规则》、《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工作规则》,规范权利行使方式,构建定位准确、权责明晰、机制畅顺的内控机制,放权而不放任。发挥法信平台的类案推送、专业法官会议的智库咨询、审判委员会的审判指导、案件评查的监督评价作用,维护裁判标准统一。院庭长带头承办案件8067 件,同比提高 9.5% ,院长、检察长、行政首长同台履职,一案多效效果明显。

  ——落实人员分类管理与职业保障改革,建设职业化司法队伍。依靠市委协调推进省级统管政策落地。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推进司法辅助和行政后勤人员分类管理,招录聘任制审判辅助人员,加强办案力量。出台《机关绩效考核办法》,激励人才扎根审判执行一线。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制度。落实法院内、外部干预办案记录及责任追究制,确保法官依法履职。借助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契机,加大经费投入,全力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尝试外包服务,探索内设机构扁平化改革,提升辅助事务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狠抓党廉作风建设,建设正规化司法队伍。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五位一体”廉政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干部队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伦理操守教育,落实从优待警方针,规范司法行为,发挥纪检监察和审判管理部门联动作用,加强案内案外、八小时内外监督防范,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队伍廉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督察与专项整治,践行“实事求是”理念,以院领导示范调研为抓手推进重点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实的机关氛围。

  ——加强法院软实力建设,保持队伍先进性。召开理论务虚会,树立不发展就落后的观念,明确角色定位 ,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服务保障意识和创新发展意识,正确处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与独立审判、传承优良传统与发扬时代精神、提升服务保障与实行科学化管理、清正廉洁与干事创业的四个关系,凝聚共识,厚植积极向上、敢为人先的文化认同。打造以文育人“智慧法院”,组织干警集体赴高校培训、选派青年干警赴省法院、先进法院跟班学习,解放思想,努力汲取先进理念和优秀文化。实施法官素能提升工程,组织 74 批次 750 人次干警参加培训,全力提升法官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现实复杂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准确认定事实、有效采信证据、公正适法说理、善于沟通群众的能力。

  此外,我们高度重视并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深化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向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汇报专题工作情况,定期向代表编制寄送《阳江法院工作通报》,通过座谈、走访、邀请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形式听取 289 人次代表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联合检察院开展执行案款清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刑事案件和抗诉案件,依法审结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 14 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 3 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6 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人民陪审员参审合议各类案件4505 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 70.31% ,依托网络问政平台受理群众网上来信 105 件次并及时答复,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呼吁并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困难:一是 司法能力与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公平、正义需求还有差距,公正高效的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源头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办案任务繁重,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有待深化。三是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审判法庭、诉讼大厅等公共场所及设施建设普遍落后,智能化诉讼服务水平滞后,补短板、加快发展工作任重道远。四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需进一步落实。五是人才队伍基础薄弱,可持续发展的软实力不足,严管、监督仍存薄弱环节,个别干警作风不实问题仍然存在,打造高素质、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司法队伍仍需狠下功夫。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 年工作安排

  2018 年,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坚持党管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忠实履行职责,服务保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深化改革创新,打造过硬队伍,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阳江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推动平安阳江、法治阳江建设。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司法获得感。加快补齐基建短板,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提速涉民生案件的公正审理,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增进群众对法治文化的理解认同,树立学法、信法、崇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抓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措施的贯彻执行,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不断增强入额法官的履职能力。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的监管机制,确保裁判标准统一。维护法院裁判的中立性和终局性,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履职保护,努力增强司法权威。

  五是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引导干警牢记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打造高素质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队伍。

  各位代表,走进新时代,面对新任务,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在市政府和市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阳江”的总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富美阳江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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