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异地就医办理转诊方能报销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简梅芳 时间:2018-04-18 09: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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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前,本地职工参保人刘女士(化名)因患有子宫肌瘤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出院回到阳江休养一段时间后,她带着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结果被拒绝了。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有关人员解释,刘女士到广州进行手术治疗前,没有办理转诊手续,导致其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未办理转诊自掏万元医疗费

  刘女士购买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今年2月份她在本地医院查出患有子宫肌瘤,当时医生建议手术治疗。思前想后,刘女士最终在3月初前往广州一家三甲医院住院,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支付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用。

  回到家休养了近一个月后,刘女士带着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报销医疗费用。工作人员在核查刘女士的资料时,没有找到刘女士办理异地就医转诊手续的相关资料,刘女士也表示去广州治疗前没有进行转诊备案。随后,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退回给刘女士,并表示职工异地就医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去异地看病先办转诊再就医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职工医保科有关人员表示,和刘女士一样,因异地就医未办理转诊手续而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职工并不少见,他们多数以为不用办理转诊手续也能报销,有的甚至不知道要办理异地就医转诊手续。

  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险实行市内一站式、市外一站式及跨省联网结算。凡需转院省内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在本市就诊医院填报《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诊治备案审批表》(以下简称《转诊审批表》)后,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进行信息登记录入,跨省就医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进行信息备案。参保人因病情危重或急诊异地入院的,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对于未办理转诊手续的职工,异地就医费用将无法报销。

  异地定居需办异地就医备案

  除了在本地转院异地治疗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外,长期异地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及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等异地定居参保人,也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方能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异地定居参保人需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长期异地居住的相关证明,并填写《阳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以下简称《异地就医审批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直接备案到就医地经办机构,备案表中不再填写医疗机构信息,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审核。

  短期出行突发急病无需转诊

  职工凭《转诊审批表》或《异地就医审批表》及个人社会保障卡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符合阳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险政策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收费处按各险种报销比例在医院挂账,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该人员提醒,职工在出差、探亲、旅游等短期出行途中突发急病住院的,无需办理转诊手续,统筹支付比例和扣减起付线标准按参保地统筹区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单病种结算定额标准。职工报销医疗费用需提供的资料以及一站式结算流程与市外就医零星报销一致,即医疗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本人《阳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手册》原件等。若是由他人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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